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六章 生态退化的预防和治理/第一节 水土保持第八百九十九条有效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侵蚀沟治理、崩岗治理、固沟保塬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八百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