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五章 重要地理单元保护/第一节 自然保护地第八百六十七条有效设立国家公园后,国家公园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完成国家公园勘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保护和管理需要及时设置界线标志。禁止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国家公园界线标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八百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八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