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四章 物种保护/第三节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第八百五十条有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制度,构建全国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布设监测站点,组织开展常态化监测和信息共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本行政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八百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