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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四章 物种保护/第一节 野生动物保护

第八百二十四条

有效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应当经依法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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