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二章 生态系统保护/第六节 荒漠第七百五十七条有效国家建立健全原生荒漠保护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原生荒漠中原生植被、土壤、水、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扰动,加强地表结皮的保育,及时制止导致土地荒漠化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七百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