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九分编 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防治/第三十六章 光污染防治第六百七十条有效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根据光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对照明产品、户外显示产品、交通补光灯、建筑玻璃和材料等在其技术规范或者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合理的光限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六百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