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四条

有效

多个电磁辐射设施共用装置的责任主体,应当合理确定电磁辐射设施的数量、位置、功率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电磁辐射叠加造成电磁辐射污染。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