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分编 放射性污染防治/第二十九章 一般规定第六百零一条有效本法所称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六百条回到全文第六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