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 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七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百七十六条有效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百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