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 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六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百七十条有效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或者因施工作业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公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并适时更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百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