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 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五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百六十六条有效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百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