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六分编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二十三章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第五百四十三条有效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百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