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六分编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二十一章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第四百九十九条有效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本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百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