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六分编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七条有效国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城乡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充分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百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