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分编 土壤污染防治/第十七章 土壤污染预防第四百一十八条有效国家鼓励在建筑、通信、电力、交通、水利等领域的信息、网络、防雷、接地等建设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防止土壤污染。禁止在土壤中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降阻产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