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分编 土壤污染防治/第十七章 土壤污染预防第四百一十二条有效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