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分编 水污染防治/第九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第三百一十八条有效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