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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分编 水污染防治/第九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三百一十八条

有效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

第三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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