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分编 水污染防治/第七章 一般规定第二百七十八条有效多个单位和个人共用入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规定开展监控、自动监测。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百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