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分编 大气污染防治/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大气污染防治第二百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百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