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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十三条

有效

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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