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一百二十八条有效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百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