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第十四节 其他违法行为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