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第十四节 其他违法行为

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

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