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七章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第一百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