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第三章 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第三节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第一千零一十七条有效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国家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小型水电站。国家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千零一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千零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