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章 商标管理第五十四条尚未生效商标注册申请人存在下列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明知标志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二)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三)故意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