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尚未生效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