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5年9月30日
- 施行日期
- 2025年9月30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废止1996年5月20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5年9月6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1994年11月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1986年10月24日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严禁卖淫嫖娼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