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5年8月1日
施行日期
2025年8月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年8月1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两件地方性法规:

一、废止《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5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二、废止《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12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