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章 民用机场/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六十三条有效民用航空器使用民用机场及其助航设施,应当缴纳使用费、服务费;使用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