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法规定,空中交通管制员值勤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空中交通管制员从事空中交通管制工作时,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的影响,损及工作能力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执照,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