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二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二百一十八条有效民用航空器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发生碰撞的,无论碰撞发生在何地,碰撞航空器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其国籍登记国法律。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