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效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制定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予以公布,并在售票等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
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是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不正常航班处置、旅客服务和投诉等旅客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制定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予以公布,并在售票等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
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是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不正常航班处置、旅客服务和投诉等旅客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