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效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未经安全检查的行李。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保证安全的措施。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