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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第二节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第一百零八条

有效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不定期运输,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并不得影响航班运输的正常经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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