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对在民用航空事业发展、民用航空安全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