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 制定机关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公布日期
- 2026年5月26日
- 施行日期
- 2026年6月1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6年1月9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6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废止2009年2月26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本决定经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