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朝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5年8月8日
- 施行日期
- 2025年8月8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年6月25日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7月25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朝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8年10月25日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