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5年12月8日
- 施行日期
- 2025年12月8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年10月31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4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废止《珠海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