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6年7月31日
施行日期
2026年7月3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

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6年7月30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废止《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