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地方法规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年4月3日施行日期2024年4月3日条文数无条文结构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