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4年4月3日
施行日期
2024年4月3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