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尚未生效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则办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