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第三十五条尚未生效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的行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