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公布日期
- 2023年4月6日
- 施行日期
- 2023年4月6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
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1月5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