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2年11月26日
施行日期
2022年11月26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2022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1988年9月1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暂行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