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条

有效

仲裁机构、仲裁庭可以依照有关国际投资条约、协定关于将投资争端提交仲裁的规定,按照争议双方约定的仲裁规则办理国际投资仲裁案件。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