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第七十八条有效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以及其他涉外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