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第六十一条有效仲裁庭发现当事人单方捏造基本事实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仲裁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驳回其仲裁请求。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