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第五十条有效仲裁员有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或者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机构应当将其除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