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