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第四十四条有效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机构主任按照仲裁规则确定的程序确定或者指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